一、政策背景与核心问题
香港政府在2024年底发布的《香港旅游业发展蓝图2.0》中,首次将生态旅游列为重点,提出以“片区模式”在南大屿、尖鼻咀、流浮山及白泥(尖白流)发展,却将地产项目与生态旅游绑定,且未明确生态旅游定义及制度。这种模糊性导致生态保护原则被淡化,山野资源保育共识被改写,引发对生态破坏的担忧。
二、研究发现
(一)缺乏规管下生态地被严重破坏
政府提出生态旅游意向后,南大屿与尖白流共出现37宗土地破坏个案,涉及22.41公顷具生态价值用地,包括郊野公园、海岸保护区等。违规开发如填土、改作违规营地等行为频发,棕地问题持续扩散,政府部门间缺乏协调,执法乏力,未进行有效干预或复修。未来全面推行生态旅游后,破坏可能更猖獗。
(二)规划迎合发展商利益,偏离保育本质
官方文件存在图文不符问题,虽声称预留最多10.5公顷作住宅发展,实际相关区域覆盖约31公顷,疑为日后增建私楼预留空间。部分纳入可建住宅范围的土地为发展商土储,包括曾被城规会否决改划的个案及涉及违规棕地作业的地段,政府规划实质与新发展区无异。
展开剩余87%三、海外失败案例警示
(一)新加坡万泰野生动物世界
采用大众旅游模式,基建带动高人流车流,导致热带雨林生境受损,极危物种马来穿山甲路杀个案飙升,虽设“野生动物桥”仍未改善,凸显缺乏保育为本政策的危害。
(二)塞浦路斯阿卡马斯半岛
政府原计划设立保育区发展低足印生态旅游,却因部门政出多门、地主及发展商施压,保育区面积缩水一半,区内出现非法倾倒,附近涌现以“生态旅游”名义的私楼与度假村,威胁濒危海龟产卵地。
(三)哥斯达黎加加瓜纳卡斯特省
原是全球生态旅游典范,2000年代政府引进外资发展,“私楼旅游”崛起,生态保护措施被忽视,居民被迫迁离,保育和教育价值被边缘化。
四、政策建议
(一)进行科学基线调查
了解各地区生物多样性、栖息地状况与旅游活动可承受程度,咨询当地社区及生态管理专家,为生态旅游政策与规划提供依据。
(二)制定全面生态旅游原则
明确生态保育优先、提供深度教育导向旅游体验、收益回馈在地社区与生态保育三大原则,促进环境及社区永续。
(三)制定规管措施
成立跨部门生态旅游委员会,制定发展蓝图及政策框架;制定长远管理方案,防止“先破坏、后发展”,持续评估并修复破坏;明确界定“生态旅游可持续使用区”及严格发展限制;设立专款,确保收益回馈;筹划社区主导的生态旅游项目,增加参与及原真性,振兴在地经济。
报告强调,香港需以国际通行原则重建政策方向,避免生态旅游沦为地产开发的包装,确保其兼顾保育与社区福祉,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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